实施“务工增收”工程,提升工资性收入增长动力 一是推广双向促就业模式。通过网格多元力量摸清就业底数,梳理“就业及培训意愿清单”,建立就业情况信息库,对标目标岗位“送训进村”,增强就业适应性。健全就业意向反馈机制,通过现场招聘会、点对点送工、入户家访等方式,定期向农村居民推送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使农村居民更直观直接了解岗位、提高就业意向。二是推行特殊群体“政府培育+企业运营”兜底模式。打造残疾人辅助就业“扶志家园”,推动广西惠科光电、市人民医院等13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特殊群体就业岗位,26名弱半劳动力、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最低每月增收1810元。三是升级“零工市场”。整合服务资源升级专业零工市场,形成招工候工、信息推介、劳保维权等一站式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脱贫劳动人口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超额完成自治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指标,2023年发放稳岗就业补助比增17.42%。
实施“资产增收”工程,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 一是打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辖区街道(村委)因时因地制宜,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股民”等合作联营模式,培育物流、仓储等产业,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打造特色商贸城、高德物流园地等集体资产,形成村级收入和村民收入持续增长点。2023年,海城区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额逾2.66亿元,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22.49万元、较上年增长14.2%,4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二是以农村土地流转助力传统产业发展。拓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实施“小田并大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展连片式经营,2023年以来辖区新增流转土地194亩,累计培育出专业合作社等4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以土地租赁、务工及农产品销售等方式带动农户7480户。三是大力盘活闲置资源性资产。出台庭院经济特色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同企业、合作社发展“庭院蔬菜园”、“庭院养殖场”。结合辖区区位、人文、自然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业,以“房屋出租+村民入股”等模式推动村民变股东、村民变员工,辖区乡村民宿超过1000家,吸纳村民就近就业超过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