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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记者:刘兵;编辑:陈妹

发布时间:2024-07-30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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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海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备较强的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为了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六大支持措施:

  通关便利措施:建立健全风险动态防控机制,推广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外综服企业给予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原产地调查抽查比例、通关手续优先办理等多项便利。

  出口退税便利措施:支持外综服企业代生产企业集中申办出口退(免)税业务,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措施:支持外综服企业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开展代理业务,办理外汇和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信用保险支持措施: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加大对外综服企业的支持力度,量身定制承保方案,提供市场开拓、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服务。

  金融服务便利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外综服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推出相适应的融资办法和专业服务。

  财政支持措施: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外综服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其培育、引进、平台建设、加强风控、融资等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方面的发展。

  同时,《实施意见》配套文件《海南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将于2024730日起施行,其中对企业如何申报和认定成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行了详细阐述。下一步,海南省商务厅将印发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度申报工作通知,组织申报和认定工作。